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12号)(附件1)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8年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冀教人函[2018]12号)(附件2)要求,2018年度选派和推荐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程序 按省教育厅人事处要求,学校预计选拔6人按序上报,其中前4名人选上报,后面2位作为备选人员上报。 各单位按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申报,每单位限报1名,教务处汇总推荐表后组织相关部门审核业绩成果,根据文件要求择优推荐上报。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9日(周一)下午5:00前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纸质版1份)和《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4)(纸质版4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文苑楼210、213室),电子版发至jsfz5079395@163.com。 联系人:况晓慢、刘明,电话:5079395。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从人才强校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的前提下,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培养及学科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访学活动,并按照通知要求等额报送访学人选。为提高录取率,申请者要提前与导师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和报送有关表格,避免出现名额浪费现象。 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访问学者的通知.pdf 附件3: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附件4:(申请人用)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教 务 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