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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2 17:06:16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转发学校社科处《关于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报告资助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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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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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于日前决定设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报告资助项目。现就学校社科处有关申报事项的通知转发如下,望各位教师认真学习研读、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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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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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成果为年度(季度)性研究(发展)报告,至少已连续公开发布或出版年。报告名称具有连贯性。已纳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等皮书系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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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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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正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主题突出。所研究和关注的是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前沿性。()学风优良。成果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研究报告已产生重要社会反响,包括得到同行和社会积极评价,被实务部门采纳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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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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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每年资助万元左右,三年为一资助周期。鼓励课题组多渠道筹措研究经费。  、封面标识及出版样式由社科司统一设计,受资助研究报告正式出版时须遵照使用,以保证总体风格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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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073100、积极扩大研究报告社会影响。()与国家级报刊媒体进行合作,每年(季)公开发表(布)研究报告核心成果。()每年召开成果发布会暨相关专题研讨会,邀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新闻媒体、专家学者参加。观点和数据公开发布坚持内外有别、正面引导原则,切实维护学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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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三年为一评估周期,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不合格的将停止资助。课题组每年向社科司报送套出版物,并提交一份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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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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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每个高校推荐项数不超过项。申报工作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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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纸双面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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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0820报至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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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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