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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通知公告
2017-04-11 18:56:59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开展2017届河北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院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
二、评选标准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党忠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各科成绩在本专业处于前15%,一般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百分制)。能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4.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称号。

5.获得国家级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1.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综合测评。

2.要在做好毕业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要召开主题班会,以班级、专业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

3.学校将严格审查推荐材料,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5个工作日,经学校批准后报送省教育厅。

四、表彰奖励
       被评选上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就业创业及以后评职、晋级、提职的参考材料。当年评选的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将在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上公开宣传。
五、工作要求
       请各班于2017年4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院团委,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39858164@qq.com

(1)《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2)《河北大学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
(3)《河北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生数据库》(附件3)电子版;
(4)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电子照片(生活照,JPEG格式)1张及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电子版。

各本科班级和研究生

名额

其它

化学一班

2

学院择优推荐1名

化学二班

2

材料化学

1

高分子

3

环境科学

2

环境工程

2

研究生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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