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科研助理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校政字〔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岗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硕士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新闻传播学类应往届研究生。
(二)岗位条件及需求人数
1、新闻传播学院科研助理。
2、招聘名额为2名。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的电子版。具体包括:
1、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荣誉称号证书等。
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将相关材料发至邮箱hbuxinw@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以“姓名+科研助理+岗位号”命名。
5、报名时间:2024年3月16日-2024年3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科研助理岗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考核
1、各岗位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标准、形式由各岗位小组制定并具体执行。
2、考核时间:2024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对已经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3、科研助理岗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拟聘人员合同期一般为3-12个月,期满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合同续签。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邮箱:hbuxinw@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650(河北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