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融媒体中心及相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做好宣传阐释,推动主力军全面挺进主战场,加强“四全”媒体和“四全”记者队伍建设,提高新闻采编人员的整体素质,教育和引导新闻采编人员认真执行职责,拟于8月开始举办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及业务培训,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广播电视局、河北大学
培训执行单位: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培训依托单位:河北大学广播电视学系
二、培训对象
全省各县(市)、区融媒体中心,各有关报刊出版单位、中央报刊新闻单位驻河北记者站从事新闻采编工作1年以上,未取得《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经协商,张家口市、承德市、唐山市、保定市、廊坊市、秦皇岛市上述有关单位人员,在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参加培训。
报名人员须经本单位同意,本人自愿。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本次培训共安排2期,每期参训人数为250人左右。
第一期:2021年8月2日(星期一)至5日(星期四),
8月2日报到。
第二期:2021年8月9日(星期一)至12日(星期四),
8月9日报到。
培训地点: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2666号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河北大学图书馆一楼学术报告厅。
报名方式及报到地点详见本通知第七条。
四、培训内容及授课教师
培训将开设以下课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伦理与政策法规、媒体融合发展、新闻采编有关业务。
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班将邀请国内高校知名教授、学者及长期从事新闻采编、广播电视工作的一线专家和业务骨干为学员授课。
五、培训形式与考核
培训采取脱产集中学习的形式,时间为4天。培训将对学员严格考勤,并将考勤情况计入考核成绩(考勤占总分30%)。严格实行闭卷考试。学员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核成绩合格的,颁发《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的场地费、授课费、考务费由培训执行单位负责。学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报名方式及报到地点:
报名时间:第一期,2021年7月24日至7月30日;
第二期,2021年8月1日至8月7日;
拟报名人员,请填写附件一《河北省2021年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报名表》,加盖公章后,将盖章扫描件(或照片)连同报名电子表同时返回到以下指定邮箱:wangjianxiang626@163.com(王主任)、zgdspps@126.com(杨主任)。
盖章原件在报到现场提交,以作备案。
报到时间:第一期,2021年8月2日全天;
第二期,2021年8月9日全天。
报到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2358号卓正国际酒店一楼大厅(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南门对过,途经公交39路、63路、70路、27路)。
推荐住宿地点:卓正国际酒店,双人标间协议价450元(含早餐)。
保定卓正国际酒店服务电话:0312-3358888。
培训服务联系人:刘怡杉,电话:15333326897;
郭晟涵,电话:15533291909。
八、培训统筹:
王老师,0312-5079310 13931212669;
杨老师,0312-5079310 15932260379。
九、其它注意事项
(一)参训人员要求
培训执行单位严格审核参训人员资格,严禁非新闻从采编人员参加培训,学员参加培训需提交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表。
(二)疫情防控要求
学员报到时需提供本人一周以内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河北健康码,并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参加培训。培训前十五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外旅居史的学员,暂不得参加本次培训报名。培训期间请自备防疫物品,自觉佩戴口罩,进入教室后隔位就坐。
其它防疫要求,按培训承办单位和驻在地政府要求执行。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京津冀新视听媒体融合学院(河北分院)
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