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加强我院新生管理、教育工作,推进我院学生工作全面发展,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生活与学习,使各个年级之间有一个联系与交流,为新生在校的良好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主人翁作用,为学生创造一个为学院做贡献的平台,丰富学生参与学校建设管理的载体,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现面向全院优秀学生公开招聘新生辅导员助理若干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主要面向15级)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方面,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遵守校规校纪;
2.工作要求方面,能够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初步掌握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
3.工作能力方面,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乐于服务同学,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
4.工作热情方面,要求工作勤奋,自觉性高,作风深入扎实,组织纪律观念强,严于律己,听从指挥。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须填写《新闻传播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并附详细的学习或工作经历、有关奖励、资格证书等材料,原则上只能参加本专业班级的应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交至学院团委。
2.报名开始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二)初审。由团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择优选拔一定比例的学生进入面试,主要测试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院初定于2017年7月3日进行面试工作。
1.面试内容: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应聘者对学生工作的认识和态度等。
2.面试方式:自我介绍(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对辅导员助理工作的认识,4分钟)、现场答辩(必答题或评委提问,4分钟)等方式。
3.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五)确定拟聘人选。综合各项成绩确定入围人选,经综合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审批,办理学生辅导员助理聘用手续,颁发聘用证书。
(七)培训。学院团委将对新聘学生辅导员助理进行上岗培训。
(八)上岗。学生辅导员助理按照要求正式开展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参与所任班级事务管理,指导班干部处理班级日常事务;
2.协助学院参与学生平时生活及教育管理工作,积极联系和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和答复学生关心的问题;
3.做好学生工作相关制度、政策的宣传、传达和解释工作,并监督和协助组织实施。
五、聘期、考评及其他
1.正式录用人员安排由学院统一调配管理,从下学年开始正式聘用,并颁发《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辅导员助理聘书》,每学年为一个聘期;
2. 学生辅导员助理在聘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学院可解除聘用关系,并按照《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3.学生辅导员助理经聘用并完成一年聘期,且聘用期间行为良好、无违法违纪、严重渎职等行为,可获得相应的素拓加分;
4.聘期结束后参评“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优秀辅导员助理”奖项并获得“优秀辅导员助理”称号的同学,学院将颁发《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优秀辅导员助理荣誉证书》,并且该项荣誉可做为党员发展及其它评奖评优项目的重点参考指标。(如另有需要,学院也可以按本人要求出具相关证明)
请符合选聘条件的学生填写《新闻传播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申请表》于6月30日前报送到新闻传播学院团委,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点击下载)
联系人:徐兰英 13932227070
关 昕 18833277995
电子邮箱:hbuxwtx@163.com
联系地址:河大新区B2座312室
新闻传播学院团委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