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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通知公告
2019-11-26 08:29:09 来源:本站原创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2019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为保证2019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学院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 组织机构

学生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张金超
副组长:白国义  齐子玉
成员:白利斌、王爱卿、李慧、张兵兵、董江雪、杨大清、吕树芳、商闯、侯晓男
负责:转专业学生的报名、审核、面试、录取等工作。
学生转专业监察小组
组长:庞秀言
副组长:石志红
成员:王书香、王海军、耿荣荣(学生)、顾佳硕(学生)、冯守业(学生)、王增豪(学生)、王明源(学生)、钟辰凯(学生)
负责:监督学院转专业各项工作、接收并向转专业领导小组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接收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类):
1.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2.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3.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或者国家有相关规定的。

接收计划

  • 专业接收计划应征入伍退伍后复学学生内地新疆(西藏)高中班”和“新疆协作计划
    化学2311
    材料类2311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2111

    录取规则

按转专业(类)学生的最终总评成绩进行排序,依据专业(类)接收计划,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学生最终总评成绩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学院选拔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占转专业(类)总评成绩的30%,学院选拔考核成绩占转专业(类)总评成绩的70%。
五、考核方式
1、考核形式:面试
2、考试时间:待定
3、考试地点:化学楼一楼会议室
4、考试内容
(1)根据学生所选专业的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请学生阐释对该专业的认识和自己的规划。
(2)请描述一个印象最深的化学实验。
六、考核安排
1、学院学生到本班辅导员处报名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同时学院公布2019级学生第一学期应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
2、各班辅导员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汇总表报学院教学办。
3、学院教学办将汇总名单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分送各接收学院。
4、学院组织接收考核。
5、学院公布考核综合成绩并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和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如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放弃转专业,需书面说明情况并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化学学院教学办。
6、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类)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7、学院教学办配合教务处完成录取学生的选课、学分互认工作;学院团委完成录取学生的分班、档案接收、宿舍调整、换领学生证、图书借阅证等工作,并做好转出学生的各项工作。
8、以上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由我院另行通知。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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