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位教师、学生:
本学期各门课程期中、期末考试即将开始。课程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和体现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我院考风考纪建设,严肃考场管理,现将本学期考试期间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要认真组织安排考试,加强考试流程管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考场巡视和检查,确保考试各环节顺利进行。
二、各系(部)、班主任要在考前召开动员大会,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加强对监考教师的监考培训,提高责任意识。
三、监考教师应严格监考环节。副监考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并清理考场;考前逐一核查考试学生名单,并宣读考场纪律;监考期间不得无故缺席或早退,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四、学生要认真复习备考,遵守考试相关规定。
1、每场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考试证,并放在桌角备查。证件遗失者,须在考前补办相关证明。考试证不带者,不予参加考试。
2、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3、考生应提前查找好考场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根据监考人员的安排就座。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才准交卷离开考场。如因走错教室致使延误考试或无法正常考试的,相关责任由学生自负。
4、考试期间严格考场纪律,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均会记入个人行为档案,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研究生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河北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和《新闻传播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通知》(2015年)
附件:
1、《新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通知》
11112523feeh.doc
2、2015-2016学年秋学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
11112658yaby.rar
3、2015-2016学年秋学期专业课考试安排表
11113551u7gk.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