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试行)》和《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和思路
1.依照国家和学校博士生招生相关政策,择优录取。
2.坚持科学选拔、招收创新型人才。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具体组织、监督我院的考核录取工作,招生专业成立考核小组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三、复试时间、形式和主要内容
1.复试时间
5月11日-1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复试形式
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以备查验。
考生需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windows7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
考生复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复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边环境。
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全过程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我院复试前会陆续发布关于平台使用的说明和操作手册等,提前进行复试模拟演练。请考生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充分了解复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特性。
专业题目每道题的答题时间一般限制在10分钟内。原则上每位考生的总体答题时间不能少于20分钟。
3.复试主要内容
(1)自我介绍
(2)英文问答
(3)招生导师提问
(4)其他评委提问
四、录取考核计分方式
总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由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与复试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
1.学术水平考核(占总评成绩的60%)
由前期研究成果考核成绩和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成绩两部分组成。
(1)前期研究成果考核成绩视为新闻传播综合成绩。(本项满分100分,占总评成绩的50%)
(2)考生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成绩视为新闻传播实务成绩。(本项满分100分,占总评成绩的10%)
2.复试考核(占总评成绩的40%)
(1)复试考核按二级学科专业进行。每名考生至少回答三道试题,其中第一题为英语问题,第二题为报考导师问题,第三题为其他导师关于本专业相关问题。
(2)打分方式:复试分为A票和B票,其中考生所报考导师持A票,其他导师持B票。
复试成绩包括英语复试成绩和专业复试成绩。其中,英语复试成绩为100分,占总评成绩的10%;专业复试成绩为100分,占总评成绩的30%。
复试结果当场封存,交由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院招生监督小组监督下拆封、计算分值。
(3)计分方式:A票分值×60%+B票分值总和÷B票个数×40%。若招生导师因故不能参加复试考核工作的,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其复试分值按照以下公式进行:B票分值总和÷B票个数。
3.考生总评成绩=学术水平考核成绩(新闻传播综合成绩×50%+新闻传播实务成绩×10%)+复试考核成绩(英语复试成绩×10%+专业复试成绩×30%);总评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办法和程序
考生成绩按所报考导师分组排序,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总评成绩进行录取(总评成绩相同的,按照复试成绩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按学术水平考核成绩排序)。
如后续有计划指标/招生导师追加,会在学院官网及时公布。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1.对于没有达到报考条件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经审核发现存在上述情况的,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核小组认为不具备培养潜力与条件者,不予录取。考核小组须写出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学院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
七、考核的监督和复议
1. 考核监督。加强考核过程监管,严防考核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考核所有环节全程录音录像。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回避制度。考核调剂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不得参与考核相关工作。
3.考生复议。在考核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考核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招生考核监督小组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复议。
4.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308,电子信箱:hbuxinx@163.com 。
八、参加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u/cms/www/202105/06182141kld4.pdf
新闻传播学院
202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