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书记任组长,监督本单位“申请—考核”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三)学院成立导师考核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各环节审核、打分工作(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等环节)。
二、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 外语达到或超过国家英语四级(小语种达到相当水平),能够熟练使用外语进行阅读、写作等。
3. 具备相关专业扎实的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能力。
三、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
考生须于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0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确认及报名费支付等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及确认程序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须在4月1日到4月7日向新闻传播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河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具体包括: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
5.本科和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10.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二)材料审核
1. 由不少于5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2. 面试考核名单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三)专业考核
1.学术水平考核(60分)
(1)前期研究成果考核(满分50分)
考生提供与新闻传播学科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硕士毕业论文(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及论文初稿)。
(2)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满分10分)。
2.面试考核(40分)
(1)面试考核中每名考生至少回答两道本专业试题,其中一题由报考导师提出,另一题由其他导师提出。
(2)打分方式:分为A票和B票,其中考生所报考导师持A票,其他导师组成员持B票。票面分值均为40分。面试结果当场封存,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我校纪委监督下拆封、计算分值。
(3)计分方式:(A票分值×60%)+(B票分值相加后除以B票个数后×40%)。若导师因故不能参加面试考核工作的,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其面试分值按照以下公式进行:(B票分值相加后除以B票个数)。
3.总评成绩=学术水平成绩+面试成绩;总评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 录 取
1. 对考生的成绩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考生和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主页上公示1周。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2. 依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考生的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审查,符合录取条件的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3. 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进行录取上报工作,向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院联系电话:0312-5079310;收资料邮箱:hbuxinw@163.com;学院监督电话:0312-5079309;举报电子邮箱:hdxwdangwei@126.com。
资料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邮编:071002
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0年12月20日
附:河北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