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0-07-18

依据《河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及《河北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20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韩立新院长任组长,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颜士义书记任组长,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三)学院成立导师考核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审核、打分工作(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等环节)。

三、复试办法

(一)学术水平审核(50分)

1.前期研究成果(满分:40分)

考生提供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及硕士毕业论文(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及论文初稿)

计分细则

等级/类别论文专著译著课题获奖调研报告(专报) 备注A类10105101010 B类552555 C类2.510.52.52.52.5 D类1      

 


说明:

1)各类别最高值为第一作者分数,A类论文是指C刊论文,B类是指C刊扩展版、C刊集刊,C类是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D类是普通期刊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新闻与传播研究》发表的文章,第一作者最高计20分。《国际新闻界》《新闻大学》《现代传播》发表的文章,第一作者最高计15分。按排名顺序依次减档计分。

2)A类专著是指核心出版社所出版著作,其余为B类(参见河北大学目录),译著同此。

3)课题A类是指国家级一般项目(重大乘3),国家级重大项目子课题按国家级一般课题计,教育部重点项目按国家级一般课题计,教育部重大项目子课题按教育部一般项目计。B类为省部级(部级相当于B+,高于省级B一般1.5分。),C类为厅局级,其他为D类。横向课题,到校经费每1万算0.5分,以此类推。

获奖(含政府认定的正规权威性学术和媒体业务奖)A类指国家级一等奖;B类为省部级一等奖。

调研报告A类是指国家部委级以上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的,B类是指省部级领导批示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批示最高计15分,副国级领导批示按A类计。

4)第二作者、二等奖获得分数等而次之。譬如,A类第二作者计5分。

5)硕士论文分值,由导师考核小组确定给分,不得高于10分。

6)编著参照译著,论文集不计,A类出版社著作章节(每章节0.5分),其他不计。普通刊物第二作者计0.5分,再后不计。与报考专业不相关成果不计。国家级获奖指导教师的按照1/4,即2.5分计。

7)应届毕业生国家奖学金5分,省创新资助项目计省级5分,同一项目计最高项,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导师第一的计第一。

2.考生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满分:10分)

(二)复试面试(50分)

1.复试面试按二级学科专业进行。每名考生至少回答两道试题,其中一题为报考导师问题,另一题为其他导师关于本专业相关问题。

2.打分方式:分为A票和B票,其中考生所报考导师持A票,其他导师组成员持B票。票面分值均为50分。复试结果当场封存,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我校纪委监督下拆封、计算分值。

3.计分方式:(A票分值×60%)+(B票分值相加后除以B票个数后×40%)。若导师因故不能参加复试工作的,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其复试分值按照以下公式进行:(B票分值相加后除以B票个数)。

4.复试过程中,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得低于20分钟。

四、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310;电子邮箱:sjh1002003@126.com。

 

                              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0年7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