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制度,优化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和校研字〔2016〕1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教育部文件规定,硕博连读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硕博连读是博士研究生选拔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只在校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且录取后必须在本校攻读博士研究生,不得报考外校博士研究生。
3.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应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进行,原则上在一级学科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面向二、三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单独考试入学的学生。
三、报名条件(需同时满足)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书面推荐。
3. 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具体成绩要求由相关学院制定。
4. 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并且具有合作精神。
5. 身体和心理健康。
6.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 研究生本人申请,且服从学院统一安排。
8. 研究生读研期间已发表或出版专业相关的高水平论文。
9. 研究生必须征得所申请导师同意,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四、名额分配
我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以本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数为基数,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确定当年的硕博连读指标比例。未完成硕博连读指标计划的专业,其剩余指标由学校收回,统一调配。
五、报名与选拔程序
1. 硕博连读生的报名选拔时间为每年的10月。
2.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3. 两名原硕士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意见——《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1名本专业硕士生导师与拟接收博士生指导教师)。
4. 学院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以及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的专家组成(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向考核小组汇报和展示入学以来的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考核小组的提问。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博连读的能力与条件进行评议。对于跨一级学科申报的申请人,考核小组应通过面试或笔试的形式对申请人所申报学科的基础知识和科研潜质进行考察并提出意见,最终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
5. 学院领导小组对考核小组推荐的硕博连读生候选人进行进一步审查,确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生名单及其接收导师。通过审核确定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在本学院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学院审批。
6. 研究生学院对学院上报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及佐证材料(申请表、推荐书、硕士成绩单、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等)进行复审,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研究生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候选人。
7. 硕士研究生在确定成为硕博连读研究生以后,不参加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但要按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博士研究生入学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在次年9月正式注册成为博士研究生。
六、培养与管理过程
1.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与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一致。硕士研究生在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后,即确定博士生导师,参与相关的科研活动,并对博士生研究课题开始调研工作。
2. 硕博连读研究生最长培养期限为8年(含硕士阶段,博士阶段至少3年)。
3. 硕博连读研究生获得博士学籍后,按照学校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管理,不再进行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4.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总数不得少于3篇,其中理工科博士生至少应有1篇文章被SCI二区及以上检索,文科博士生至少应有1篇专业CSSCI文章。
5. 学费和奖助学金标准按照博士研究生标准执行。
七、其他
1. 学院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更具体的实施细则。
2. 硕博连读研究生名额占用学院本年度的博士生招生计划,在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同时,导师及各学院应统筹考虑公开招收博士生的名额指标。
3. 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保留硕士学籍,不做硕士毕业论文,不参加答辩,不授硕士学位。
4. 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后因故无法完成博士学习者,或未通过中期考核被淘汰者,可申请转为相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经批准后其学籍与学位按照硕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管理。其应返还已享受的博士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5. 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不能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6. 定向、委培学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须经原单位批准同意。
7.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人,可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1) 所提供材料不真实的;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
(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的;
(4)体检不合格的;
(5)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
八、本办法由新闻传播学院负责解释。
九、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为准。
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附件一: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二: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