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加强对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1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6年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冀教高函[2016]7号),经研究,学校将启动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含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项目类别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或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每个学生在团队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商业计划书、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实验、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完成创业训练项目的各项任务。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结合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按照“公正公开、自主申请、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选拔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创业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2.我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的学生均可申请。要求申请者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
3.申请的项目原则上应当由1-2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4.参与2015年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能按时结项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5.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参与人数为1-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创业实践项目参与人数不超过15人,设项目负责人1-2人。每名学生限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1个项目。对于项目组成员的组成,学校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项目申报完成后,项目组成员排序不得更改,并且要有明确的岗位分工。
6.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限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时限为1-2年。项目执行时限原则上须在项目主持人本科毕业前完成。
7.申报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施方案,独立撰写报告或论文,并进行充分论证,不得照搬或节选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申请表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禁止弄虚作假,抄袭拼凑等学术不端现象。选题要求如下: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必须是实验研究、产品研发、发明创造、调查研究等;
(2)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要具有创新性、可行性,不能是已有研究成果、工艺、方法、技术和产品的简单重复,要有新思维、新探索;
(3)创业实践训练计划项目不宜过大,要保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切实可行,根据条件、经费、时间和能力等统筹考虑。
8.对有发明创造、参加过科技创新活动(有成果证明)的学生申请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建设。
9.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严禁申报与往年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与课题。
10.申报项目立项后,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指导教师、项目组成员顺序原则上不再变更。项目组负责人或成员、指导教师确实因特殊原因(转学、参军、发生意外等)需要变更的,需在中期检查前经学院申请、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立项项目数量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校级立项320项左右,其中创新训练项目230项左右,创业训练项目65项左右,创业实践项目25项左右。
2.拟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35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25项,创业训练项目7项,创业实践项目3项。
3.拟推荐申报省级项目70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50项,创业训练项目15项,创业实践项目5项。
4.各学院项目申报名额按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人数,结合往年申报情况确定,具体申报名额详见《河北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指标》(附件5)。
四、申报程序
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负责项目的规划、立项、评审、结项和监督检查;各学院设立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申报、推荐、项目的过程管理、中期检查和结项检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流程如下:
1.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分别填写《河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河北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河北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3)报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成专家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和评选,初审通过的项目,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按照限额排序填写《河北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4);
3.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后公示结果。
五、资助额度
1.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文科1000—1500元/项,理工医科1500—2000元/项;
2.校级创业实践项目:2000—3000元/项;
3.省级、国家级项目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六、相关事项
1.上报时间:4月1日—4月25日学院遴选并公示。4月28日之前将材料汇总后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校本部北院临街楼3楼314室)。
2.上报材料:《河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附件2、附件3)、《河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文档双面打印各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并由学院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主要领导签字。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学院汇总后发送电子邮件至cxcybgs@126.com),电子文档由word编辑,统一命名:“学院名称_项目名称.doc”。
3.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077394;电子邮箱:cxcybgs@126.com。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积极宣传,充分发动,及时将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到学生和指导教师,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16年4月1日
附件1河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河北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河北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河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5:河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指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