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大学2015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学字〔2017〕6号),我校2015级本科生本学期可在学院内申请转专业。请各学院根据本学院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做好2015级本科生学院内转专业工作。
一、学院内转专业工作程序
1.各学院成立本科生院内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名单于9月11日17:00前报教务处。领导小组应吸收学生参加。
2.学院将《**学院各专业接收计划统计表》(附件1)于9月12日12:00前报教务处备案,9月12日下午在学院内公布。
3.各学院将本学院各专业学生2015—2016学年和2016—2017学年应修必修课进行成绩汇总,按照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在本学院向学生公布。
4.学生转专业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类)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交学院。
5.学院根据本学院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0日17:00前将《河北大学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类)申请表》、《学院上报材料说明》(附件3)、《院内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统一报送教务处,并将《院内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发电子版至zsb5079479@126.com。
6. 教务处9月底前公布经学校审批后的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并向学院下发转专业通知单,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转入及补退选课手续,各学院需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各项相关工作。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学生转入专业(类)应符合国家对专业(类)的体检要求(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就读或不宜就读的专业详见附件5)。
2.转专业手续办理完成后,不允许学生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学习。
3.学院院内转专业工作应严格按照本学院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进行。转专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转专业资格。
教务处
2017年9月8日
附:1.学院各专业(类)接收计划统计表
2.河北大学2015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类)申请表
3.学院上报材料说明
4.院内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5.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